中國江西景德鎮2024年發生一起「開快車撞死一家三口」案,經過一年多的時間,今(9)日終於迎來一審宣判,兇手廖姓男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剝奪終身的政治權利。受害者家屬表示,判決並沒有達到預期,將申請檢察院抗訴。
20歲男子開快車撞死一家三口 辯稱對車況不熟
2024年10月2日晚間,江西景德鎮一名時年20歲的廖姓男子,因與女友在車上發生口角,憤怒之下狂踩油門飆車,失控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導致一對夫妻與他們不到一歲的嬰兒喪命。案發後,廖姓男子與其家屬態度惡劣,除了說受害人的死是「天災」外,甚至曾對受害者家屬發出死亡威脅,並要求以80萬人民幣(約361萬台幣)與受害者家庭和解。廖姓男子在案發隔日就被依涉嫌交通肇事罪拘留。該案在4月15日於景德鎮中院一審開庭。檢方指控廖姓男子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導致3人死亡,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過廖姓男子辯稱,因對事發道路的路況不熟,再加上案發車輛是一台在廣東買的二手特斯拉,不知道為何剎不了車才會釀禍。廖姓男子雖在最後有起身致歉,卻沒有得到家屬的原諒。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該案爭議在於,廖姓男子應被判交通肇事罪還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了解,由於男子案發後並未逃逸,因此若其被判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為七年。但若被判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其主觀惡意程度最高可判決死刑。
一審宣判男子死刑、緩刑兩年引受害者家屬不滿
根據今日判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無視交通安全管理法規,明知節假日晚高峰期間城市主幹道人流車流密集,高速駕駛車輛極易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後果,仍然超速行駛,造成三人死亡,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被告的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犯罪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
報導指出,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表示,他們認為判決沒有達到預期,且廖姓男子沒有當庭表達歉意,將會申請檢察院抗訴。中國網友也都不太能接受判決結果,紛紛在相關報導下留言,表示「三條人命何其無辜」、「情節嚴重,希望嚴懲」、「支持上訴」。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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