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鮮”吸引顧客,中國大陸湖北宜昌一火鍋店老闆李某竟將罌粟果碾成粉摻入鍋底,結果讓食客“被動吸毒”,自己也被判刑終身禁業!
2024年3月,湖北宜昌警方聯合市監局突擊檢查時,發現某火鍋店廚餘檢測呈嗎啡陽性,隨後在店內查獲一盒可疑調料。老闆李某起初狡辯是“自製香料”,但鑒定結果顯示,調料中含嗎啡、罌粟等成分。據李某交代,他聽信“罌粟提味”的歪門邪道,將家中存放的罌粟果混入香料碾碎,以為“打成粉就查不出”,結果僅用1個月便被抓現行。
近日大陸法院宣判:李某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6個月(緩刑1年),並支付10倍銷售額賠償金,且終身不得從事食品行業!

根據中國大陸《刑法》第144條規定,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物質最高可判死刑!《食品安全法》更明確:涉毒食品案刑滿者,終身不得從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