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犯下該國史上最大的金融詐欺案,她今年4月被判死刑後聲稱願意拿出上兆遭扣押資產作為償還,不過最新消息指出,檢察官向張美蘭表示「如果想避免注射死刑,那就得還出約110億美元(約新台幣358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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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報導,現年68歲的張美蘭在11年間對「西貢商業銀行」(Saigon Joint Stock Commercial Bank)進行越南史上規模最大的金融詐欺、總金額高達123億美元(約新台幣4006億),4月被判死刑的張美蘭目前仍正在提出上訴,她另外還被判犯有賄賂政府官員和違反銀行貸款規定等罪名。
此外,律師強調「我們真心希望法庭能給她(張美蘭)1個活下去的機會,這樣她就有機會償還所有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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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越南法律,犯下貪汙罪而被判死刑的罪犯,若能主動歸還「4分之3的侵吞資產」,法院便可以考慮予以減刑,而負責張美蘭案件的檢察官迄今為止在胡志明市的聽證會上反對對她從寬處理,除非她能歸還自己的非法所得中的很大一部分。
此外,在今年10月的另1場審判中,張美蘭被判犯下非法跨境轉移資金約45億美元(約新台幣1465億)、從西貢商業銀行盜取約175億美元(約新台幣5700億)以及透過發行債券侵占投資者約12億美元(約新台幣390億)等罪名,最終被判處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