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即將進行最後討論與立法程序,要在4月15日之前、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由於該條文涉及國家安全、分裂國家、叛國顛覆政府等禁止行為,一直以來都引起公眾不少爭議。《彭博》近日一則報導中,更直接以「香港國安法要禁止臉書、YouTube」為題,引起當地民眾議論,立法會議員與港府隨後也特別出面否認報導,強調港府絕對無意禁止任何社群媒體,香港仍是資訊和言論自由的社會。
《彭博》文章引述許多條建議,包含:
1. 進入香港暫居或永久居民,一定要宣誓愛國愛港,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國安法23條
2. 讓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
3. Telegram、signal及部分加密通訊軟件是犯罪分子罪惡溫床,有發布煽動消息性質,23條立法時應一併禁止相關軟體在香港使用。
5. 移民海外的香港居民,不得回來享受公立醫院看診的福利
但是這些看似可能與23條立法有關的建議,根據律政司長林定國與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的說法,都是屬於與法條內文無關的「其他建議」,沒想到卻被外文媒體引用並大做文章。
律政司長林定國指出,23條立法完成後,身為國際社會的香港,依然還是言論自由的地方,法規禁令是針對濫用社群,散播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個人,而非針對平台本身,呼籲國際媒體不要惟恐天下不亂,故意傳遞危言聳聽的內容,香港特區政府絕不會輕易查封禁用任何社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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