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威爾森(Stephen Jeff Wilson)上週六(21日)搭機抵港,海關人員在其行李中發現一支左輪手槍;他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昨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出庭,獲准交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
綜合星島日報等本地媒體今天的報導,63歲的威爾森報稱是華盛頓州參議員,被控於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無牌管有槍械。
根據香港相關法令,任何人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如果干犯無牌管有槍械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14年。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本地媒體表示,外國駐港領事在執行代表國家處理事務的職務時可享有外交豁免權,即使在港干犯刑事案件,也可獲豁免刑事訴訟,但這不包括其領事職權範圍外的行為。
他表示,上述案件的被告並非代表國家,其攜槍入境的行為也不屬於國家行為,因此不會享有外交豁免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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