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國軍依照美方要求召開秘密會議,開發生物戰劑。美國國務院今天告訴中央社,報導毫無事實根據,美國全面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約」。
聯合報近日報導,有消息來源指出,美國要求台灣國防部預防醫學研究所投資建設新型P4實驗室,並召開秘密會議建立研發病毒能力,開發生物戰劑。
美國國務院一位發言人晚間以不具名方式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駁斥報導毫無事實根據(no truth to this report)。
這名發言人強調,美國全面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約」(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簡稱BWC)義務,本身既未研發也未持有類似武器,更不支持任何人這麼做。
相關報導先前已經遭美國在台協會(AIT)及台灣的國防部、外交部否認。
AIT指出,美國1972年成為「禁止生物武器公約」首批簽署國之一,公約1975年生效,規範簽署國絕不得開發、生產、儲存或以其他方式獲取或保留生物武器,也不得轉讓生物武器,或以各種方式協助、鼓勵、誘使任何單位製造與獲取生物製劑、毒素、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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