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警方日前將網紅麗娜列為褻瀆宗教罪嫌犯。麗娜3月在社群媒體上傳吃豬肉影片,影片中並有使用阿拉伯語言,而被當地宗教領袖投訴涉嫌侮辱宗教;警方已將麗娜列為嫌犯。
據印尼「點滴網」(Detik)等媒體報導,南蘇門答臘(Sumatra Selatan)警官阿貢(Agung Marlianto)證實,在諮詢專家和神職人員後,已在4日將麗娜列為嫌犯。
阿貢說:「我們已經向這些專家確認麗娜吃豬肉的行為是否違法。」他解釋,本週稍早前,有一名伊斯蘭教學者向警方投訴,麗娜身為穆斯林不應該提倡吃豬肉,因為根據伊斯蘭教規定,禁止食用豬肉。
穆斯林女網紅麗娜(Lina Mukherjee)3月9日在TikTok上傳影片,已有超過680萬觀看人次,影片一開始她就說,吃豬肉違反伊斯蘭教的基本原則。
印尼媒體報導,她在影片中還表示,對豬皮感到非常好奇。影片曝光後引發許多穆斯林網友討論,也有人指責她不應該為了流量而褻瀆她信仰的宗教。
麗娜的TikTok帳號有近30萬人追蹤,她常分享旅遊和美食影片,按讚數超過450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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