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國大陸的偵察氣球飄入美國領空,成為近一星期國際熱門話題,當外界都好奇華府會如何處置時,美國空軍5日突然派出F-22「猛禽」戰機(F-22 Raptors),以響尾蛇飛彈(AIM-9 Sidewinder)擊落該枚氣球;這個舉動也引起不少討論,不少人質疑出動戰機和使用飛彈,猶如大砲打小鳥;但外媒以加拿大25年前處置失控氣球的案例,千發火砲都未能成功擊落,證明美軍此次處置方式並無不妥。
時間回推到1998年,當年8月份一枚高空氣象偵察氣球失控,即將向東橫越大西洋飛往英國,加拿大空軍隨即派出兩架CF-18大黃蜂戰機(CF-18 Hornet),試圖在氣球離境前攔截或銷毀。那是一枚全長約25層樓高、灌滿氮氣的無人氣象偵察氣球,飛行高度大約在臭氧層上下。
飛行員在紐芬蘭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上空發現該氣球,隨即以機前火砲射擊,但在耗費1000多枚彈藥後,卻無法在氣球上製造足夠大的缺口,讓氣球破損洩氣墜落,只能眼睜睜看著氣球,持續在高空漂浮向東前進。
事發後加拿大空軍向《美聯社》(AP)表示,當時戰機上雖然有掛載空對空飛彈,但飛行員在評估後、決定只使用機槍火砲對付氣球,「因為民眾不會希望看到,就在他們頭頂上有一枚飛彈發生爆炸;此外,使用一枚數十萬美元造價的飛彈,去對付一枚逃跑的氣球,似乎有點小題大作。」
擔心對地面造成影響,加拿大空軍當年利用火砲的手段,並無法摧毀氣球。相比25年前那場事件,五角大廈曾多次表示,這枚來自中國大陸的偵察氣球,其飛行高度遠高於一般商業航班,並不會對民眾和航班造成影響,很可能因此才讓美軍決定採取飛彈一擊摧毀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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