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造成全球天災不斷,減碳、要達到碳中和也成為各國頭痛卻一定要做到的目標,在全球高度重視氣候變遷和節能減碳的趨勢中,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柳婉郁教授,就正在推動「種樹生碳權」的觀念。今(6)日《FOCUS午間新聞》邀請到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柳婉郁教授,接受主持人黃星樺線上訪問,幫我們更深入了解「種樹生碳權」,柳婉郁表示,「推動『種樹生碳權』有三大好處,第一、台灣企業可以把減碳資金留在台灣森林,讓企業達到碳中和,第二、種樹的農民可以獲得碳權收入,增加種樹的誘因,第三、讓台灣的環境變得更好,此舉是個能達到三贏局面的辦法,因為自從COP26結束後,世界各國的企業紛紛訂定出自己的碳中和目標,例如Facebook、Google跟Apple等都喊出自己的目標,更要求供應鏈的每家企業都必須遵循,做到碳中和,導致各大企業正面臨減碳壓力,除了要自行減碳外,也開始購買森林碳權。」
柳婉郁補充到「企業申請碳權這件事,沒有想要中的困難,有兩個辦法能夠申請碳權,第一、『新植造林』找到一塊新空地種植新樹,第二、『加強森林經營管理』在已經有樹木的地方,把樹木照顧好,避免讓它發生病蟲害、森林火災,或者樹木晚一點砍等,都能增加樹木的固碳功能,所以只要設立一個基準値,森林固碳效果比基準值高,那這個高的指數就可以來算碳權,結論就是,企業如果要買森林碳權,或要做森林碳權可以有很多方式,不管是用自己的地、租地、買地等或是買別人的森林碳權等,只要是小樹、大樹、森林管理都可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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