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圓代工廠聯電與美國記憶體廠美光(Micron)今天共同宣布,雙方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
聯電先前協助福建晉華開發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因台灣美光主管轉任聯電,致聯電接連遭到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美國司法部以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偵辦。聯電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支付6000萬美元罰金,約新台幣17.33億元。
美光於民國106年12月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控告聯電侵害營業秘密,主張聯電應賠償實際損害、3倍損害賠償金及相關費用。聯電於107年1月在大陸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控美光半導體(西安)與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等侵害專利權訴訟。
聯電與美光今天共同宣布,雙方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美光在新聞稿中表示,將持續推動對於數據經濟至關重要的各項創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美光賴以保持競爭力的重要基石。
聯電指出,現共有12座晶圓廠,月產能總計約80萬片8吋約當晶圓。在各領域提供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及服務之際,聯電將持續落實並優化有關營業秘密的保護與防免的政策與措施。聯電並強調,這次和解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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