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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N號房主嫌終審定讞!至少關34年、公開個資10年

編輯 周子馨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1/11 13:57
最後更新時間:2021/11/11 13:57
「N號房」使用通訊軟體Telegram散佈未成年人的不雅影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N號房」使用通訊軟體Telegram散佈未成年人的不雅影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南韓史上最大宗網路性犯罪案件「N號房」主嫌之一的文亨旭及共犯姜勳今(11)日終審判決定讞,2人均維持二審原判,分別遭南韓最高法院判處34年及15年有期徒刑。由於2人身上都還有其他正在進行審理的案件,因此最終刑期預計還會更長。

韓媒於推特上公開文亨旭終審結果。(圖/翻攝自 The Korea Times 推特 @koreatimescokr)

 
根據《韓聯社》報導,現年24歲的文亨旭及20歲的姜勳因涉嫌性剝削未成年人,將其裸露影像散佈在網路通訊軟體Telegram中,被南韓最高法院判處34年和15年有期徒刑。報導指出,南韓法院11日駁回文亨旭上訴,維持二審原判,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強制猥褻等罪名,宣布文亨旭除了將入獄服刑外,也將公開個人身份資訊10年,且不得在兒童青少年以及身障福利機構就業,同時也須配戴定位監控的電子腳鐐30年。

據了解,文亨旭自2017年起脅迫超過20名未成年受害者自拍不雅影片、照片,次數將近1300次,並在聊天室中散播以獲取非法收益。儘管有3名受害者父母試圖報警,卻遭到文亨旭威脅。

「N號房」另一名主嫌趙主彬今年10月也遭判42年有期徒刑定讞。(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此外,南韓最高法院也駁回了「博士房」共犯姜勳的上訴,同樣維持二審原判。韓媒指出,姜勳涉嫌在2019年9月至11月與主犯趙主斌共謀,脅迫包括7名兒童、青少年在內,共18人拍攝不雅影片,並以牟利為目的,在Telegram上的「博士房」販售、傳播,並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和組織犯罪團體等罪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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