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報導,香港銀行公會最新指引建議,香港各家銀行要申報那些被認定違反「港區國安法」客戶的資產。
路透報導,這個申報的建議出現在香港銀行公會10月22日提出的更新指引中,在有關「打擊洗錢」和「反金融恐怖主義」的常見問題中出現。
指引條文要求,銀行應適當申報任何因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被指控或逮捕的客戶的資產,或者當銀行收到執法部門訊息而獲知或懷疑某一資產涉及違犯危害國家安全時,也應當申報。
報導引述香港銀行公會一名發言人說,根據國際慣例,香港銀行公會和銀行業界與包括執法部門在內的相關部門,討論反洗錢及反金融恐怖主義領域的問題。該發言人稱,為回應銀行提出的問題,根據業界的慣常做法,更新了指引中的常見問題。
但香港銀行公會對報導尚未正式回應。
北京去年6月30日在香港實施國安法,「港區國安法」強推3個月後,香港銀行公會在常見問題中增加了5條涉及反洗錢和反金融恐怖主義的指引,提醒銀行在國安法下的通報要求,如何處理執法部門的要求,以及涉及銀行業範圍分享資訊的規定等。
根據當時的指引條文,被懷疑與國安法有關的銀行交易,應當與被懷疑涉及洗錢和金融恐怖主義的交易同等對待。
香港銀行公會的指引不是官方的規定,但適用於香港本地及國際的銀行。
英國金融時報曾引述一名在香港的國際銀行員工說,對銀行「最安全」的方式是申報任何些微涉嫌違規的事情,「若我們不肯定的話,申報比不申報為安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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