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前年8月參加「反送中」運動集會和遊行,今天被法院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成立,案件延至本月16日宣判。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裁決時指出,在集會遊行發生前,各被告已從新聞報導得知遊行活動未被官方批准,卻仍然參與。
法官指各被告共同參與此事,罪責相等,並把案件押後至16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2019年8月18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集會並遊行到中環集會,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禁止民陣舉行遊行及在中環集會,只批准民陣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
但維園集會當天,大批示威者不理會警方反對,從維園出發前往中環,黎智英等人並帶頭先行。
其後,警方拘捕及起訴黎智英等9人,其他8人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和何俊仁,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梁耀忠和區諾軒。
梁耀忠和區諾軒早前已向法庭認罪。
除了上述罪名外,黎智英還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而被當局起訴,被收押候審迄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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