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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口氣提3法修正案 祭罰則盼提升防疫強度


發佈時間:2021/01/22 13:47
最後更新時間:2021/01/22 13:47
旅客時常不配合防疫,讓日本政府決心修正法案。(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旅客時常不配合防疫,讓日本政府決心修正法案。(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日本政府因應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備受爭議,為提高防疫對策實際效果,內閣會議今天一口氣通過3項與防疫相關的法律修正草案,對不配合的民眾祭出刑罰與行政罰。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日本政府今天在內閣會議上通過包括新型流感等對策特別措施法(也稱為新型冠狀病毒對策特別措施法)、傳染病法,及檢疫法等共3項法律修正草案。
 

相關修正案將送進日本國會審議,首相菅義偉今天表示,希望能在國會儘速完成審議。

在新型流感等對策特別措施法部分,新增「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讓政府即使在「緊急事態宣言」發布前,也能採取集中的防疫對策。

如果業者不配合政府「籲請」,去改變原本營業時間等情況,對象地區知事除了可以進一步「命令」,還可以採取進入店家檢查等措施。
 

不配合命令的業者,將被處行政罰鍰。如果是在「緊急事態宣言」發布期間,將被處50萬日圓(約新台幣13萬5000元)罰鍰;如果是在「緊急事態宣言」發布前的「重點措施」情況下,將被處30萬日圓以下罰鍰;如果拒絕相關單位入店檢查,將被處20萬日圓以下罰鍰。

草案也明文規定,為協助因營業時間縮短受影響的業者,日本政府與地方政府將採取必要的財政措施。

在傳染病法修正草案部分,新增地方知事可籲請感染者在自家或住宿設施療養,如果感染者不配合知事籲請,將被勸告住院;如果感染者拒絕住院或逃離住院的醫院,將被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

另外,對保健所進行的疫調,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謊報或拒絕告知,將被處50萬日圓以下罰金。

修法也給予厚生勞動大臣與地方知事新權限,可以勸告醫療機構配合收治感染患者;如果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卻不配合,厚生勞動大臣與地方知事可以公布醫療機構名稱。

在檢疫法修正草案部分,作為防疫對策的一環,日本政府目前針對海外入境旅客就算在機場檢疫陰性,原則上也要求所有旅客在自家等場所隔離14天。

不過,日本政府這樣的做法並無法律依據,經常發生旅客不配合隔離的案例,讓日本政府決心修正檢疫法,以期能提高實際效果。
 

檢疫法修正草案規定,檢疫所長可以籲請感染者配合在自家隔離等,如果感染者不配合的話,將被留置在相關設施內。

如果感染者也不配合留置等措施的話,將被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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