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山東省一名37歲俞姓男子為追求小11歲徐姓女子,大方贈予金錢、名車等物品,孰料小倆口相戀2年發生情變,俞男要求對方退回贈予的8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66萬9930元新台幣),小倆口為此發生爭執,最後2人還鬧上法庭。


近日26歲徐女受訪表示,男方身高165公分,矮她1個頭,而且還大她11歲,很明顯外型方面都不太行,小倆口相處2年後,2人因種種原因決定分開,最後在去年10月分手,孰料俞男要求退回交往期間贈予的錢財,總共8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66萬9930元新台幣),徐女不答應,最後雙方鬧上法庭。

先前一審把這些贈予的金錢「通通歸為聘金」,因此按《婚姻法》判徐女必須歸還,近日二審判決出爐維持原判,徐女怒斥俞男欺騙感情,「戀愛期間我付出了青春和貞潔,這些都不可以用金錢衡量的呀,難道就這麼被人白睡了」,揚言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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