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生效,但著書是否違法仍未有明確定義,由香港記者組成的「傘下的人」原定出版「反送中」人物訪談,但擔心觸法並被警方追查受訪者身分,決定將書稿轉交台灣書商出版。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由當地媒體人組成的「傘下的人」團隊原定出版《我們最後的進化》一書,本書收集30篇反送中前線示威者、傷者的人物訪談。但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團隊暫緩出版工作,並要討論如何處理書中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部份。
「港區國安法」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4種危害國安行為。而港府2日發表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傘下的人」以往曾出版多本和雨傘運動、香港時事相關的書籍,一直都和香港的「白卷出版社」合作。但報導引述「傘下的人」聯絡人阿木表示,雙方徵詢法律意見後,擔心警方可能會介入搜查,並藉此追查受訪者身分,因此最終決定改由台灣出版社出版。
報導引述阿木表示,書中內文是人物訪談,講運動就一定會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句話,他們也以新聞方式採寫。至於是否會將書稿中的這句口號刪光,目前暫無定案。
此外,「傘下的人」以往都將書籍版稅收益捐給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至今已捐了6位數港幣。但阿木表示,今年擔心連累校方,還須再考量,「如果我們有事,收我們的錢都會有事」。
日前,香港公共圖書館將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和本土主義理論學者陳雲等人、共9本書籍下架,書籍狀態改為「覆檢中」,令外界擔憂「港區國安法」是否將限縮出版、言論自由。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5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犯罪要件是使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僅發表一篇文章批評政府,不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他還表示,寫文章煽動他人改變中國或香港政治體制,但不涉及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也不構成犯罪。
不過,明報引述身兼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英國曾有人撰寫炸彈製作教學書籍,雖供稱諮詢是從網上取得,最終仍被裁定為教唆他人犯罪。
湯家驊說,無論寫書、引述他人說法,都要以是否有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而定,難以一概而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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