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用多部影片交叉比對,香港反送中學生,被警察近距離打中左胸的那一幕,指出員警開槍前並沒有事前警告,且有其他非致命武器在身上,卻仍選擇開槍。至於9月29日被警方疑似用橡膠子彈打中眼睛的印尼女記者,她的律師今天(10/2)表示,醫生說她的右眼將永久失明。
荃灣街頭的槍響,讓18歲的曾志健成為全港,以及許多外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紐時記者旁白:「我們看到一名男子揮動鐵鎚,另一人拿著扳手,警方釋放催淚瓦斯,從這角度來看,我們看到一名警察朝混亂中奔去,當時他的左輪手槍已出鞘的。」
紐約時報特別抽絲剝解多段示威者,被警察子彈擊中的畫面,多角度,還原真相,曾志健手持鐵條攻擊警方,他要出手時,警察開槍,他人跌倒,往後翻,壓到在地上的警察,一名黃色安全帽同夥要來看情況,警方將他壓倒在地。
紐時記者旁白:「一名穿黑衣的人明顯的是示威者,從遠方朝警方丟擲汽油彈,接著逃走。」
警方備感威脅,兩名員警的手槍,對準民眾,一名手拿胡椒噴霧,香港警方的說法是,他們無可選擇下,才對示威者開槍。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我們同事擎槍上前處理,他擎槍處理並非立即開槍,而是很細心去分析,究竟應如何處理,如何可停止那麼多人(騷亂)。」
紐時分析影片,發現開槍的員警身上,有其他非致命性武器,可使用,不一定要開真槍。
旁白:「只有那名開槍射示威者的員警,把他的槍擺到一邊,注意一點,他身上也有攜帶非致命武器,他拿著散彈槍,看起來裝了橡膠子彈,皮套裡放有胡椒噴霧。」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稱,該男子倒地後,警方立即為傷者止血急救,距離不到一公尺開槍,是示威者的問題,跟警察無關。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距離的問題,距離不是我同事決定,是施襲者那麼近距離站到這邊,他當時沒有其他選擇,就只可以使用他手上的武器,去制止這個行為。」
但香港城市大學完整六分鐘影片,看到示威者倒地哀嚎,沒有員警搭理。
中彈示威者曾志健:「我要去醫院。」
被壓制在地的同夥,要警察快協助急救。
被壓制示威者vs.警方:「你叫他們過來啦,他們是正式的救護人員嗎,當然啦他們有firstaid(急救)牌,不然你有喔,Firstaid我也有啦,那你還不去救他,我現在在壓制你啊。」
中彈三分鐘後才有一名警察蹲下去查看曾同學的傷勢,CNN拿中彈一事問建制派的區議員,雙方差點吵起來。
主播vs.荃灣區議員林琳:「執法機關的工作是不要殺民眾,你同意這點嗎,他(警察)的目的,不是要殺死民眾,是要保護,而目前的問題是。」
聯合國的規範寫到,警方在面臨死亡或重傷威脅下,才可用槍,而且開槍前必須要先警告。
旁白:「影片中的警察顯然沒有警告示威者,他即將要開槍。」
9/29印尼女記者在灣仔採訪反送中,右眼被警方的子彈擊中,她的律師表示,醫生診斷,她的右眼將永久失明,瞳孔因撞擊破裂,損傷程度要等手術後才能評估。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香港警察簡單來說已經瘋了,任何手上的武力,都想拿來壓制示威者,情況已經非常不理性,你無法預期(之後的事情),香港已經變成警察社會。」
混亂、失控、憤怒,胡椒水、催淚彈、水砲車的日常,未來可能還多了真槍實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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