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首都雅加達省正起草新法規,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違規提供塑膠袋的商家,將面臨最高25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5萬3100元)罰款,新規定預計明年一月實施。
「雅加達郵報」(Jakarta Post)報導,雅加達省府環保局局長伊斯納瓦(Isnawa Adji )表示,雅加達省長阿尼斯(Anies Baswedan)預計將在12月底簽署上述法案,新規定將在明年1月正式生效。
根據雅加達環保局的資料,雅加達省每天製造至少7250公噸的垃圾,其中14%是塑膠垃圾(約1015公噸),其中1%是不可分解的一次性使用塑膠袋(約72.5公噸)。
伊斯納瓦指出,環保局的計劃是在新條例生效後的前6個月內,針對零售商、傳統菜市場、學校等地方宣導,提高人們對禁止使用塑膠袋的意識。
一旦新規定全面上路後,塑膠袋製造商、零售商和傳統菜市場的商家,若繼續為消費者提供一次性塑膠袋,將會被罰款500萬印尼盾至2500萬印尼盾。
伊斯納瓦表示,環保局希望推動零售商和傳統菜市場改用環保購物袋,目前環保局已經和隸屬於雅加達省府的市場管理業者合作,鼓勵153間傳統菜市場不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開始改以環保袋取代。
值得注意的是,雅加達近郊的茂物(Bogor)已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禁止商店提供塑料袋的規定。印尼觀光勝地峇里登巴薩市(Denpasar)也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加入減塑行列。(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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