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網路管制向來有「網路長城」之稱的嚴密網路警察管理,但近來越來越多自媒體發展,像是微信微博,讓各種內容四處傳遞;大陸這兩天宣布修改2005年就發佈的「互連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首度把網路新聞列入管理,也提供了網路新聞審查的法源,外界觀察,未來大陸新媒體的自由度,將更趨嚴密!
這個由「互連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起草的規定,對新媒體、入口網站和微博微信的公眾號等新世代媒體做了全新規定,未來若要發佈「時事新聞」「社會即時意外」等新聞報導,都必須經過許可,甚至管制範圍還包括大陸火紅的微博和微信公眾號。
所謂的網路新聞信息,是指「時政類新聞信息,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凡屬上述消息,都將受到管制審批;而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大陸中央統一發出的記者證。
這個規定中,新的措施包括「總編輯負責制」、「規定轉載新聞來源」、「不符規定可約談相關人等」,同時也規定了處罰的罰則。
關於總編輯制,必須負責所有媒體上刊載內容;申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總編輯必須是中國大陸公民;另外,中外合資、合作或純外資企業都不得從事網路新聞業,換言之已經限制外資進入中國的新媒體,同時,申請單位必須具備「新聞審核人員」。如果網路媒體單位要轉載網路新聞,必須轉載大陸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新聞單位的發佈內容,也就是所謂的「白名單」媒體。
根據了解,微信平台上的微信公眾號光是2005年8月的統計就超過一千萬戶,而這次新規定針對微信公號的說明是來自「具有新聞輿論或社會動員功能的應用向社會公眾提供新聞信息采編髮布、轉載服務,以及提供新聞信息發布平台服務」條文的規定。
補充:
大陸網路新聞管理新規定詳細條文(新浪網)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60112/15942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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