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先後傳出捷報,除了柔道男神楊勇緯奪下台灣的首面柔道獎牌,19歲的跆拳女將羅嘉翎也擊敗尼日代表摘下銅牌,2人也分別能拿到700萬和500萬的國光獎金,羅嘉翎事後透過媒體得知有獎金可領,大驚「真的嗎?我不知道欸!」;知名律師也跳出來分析,依照《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的規定,比起一次拿走獎金,用按月領取的方式比較划算。
林智群在臉書上指出,依照《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奧運屬於一等比賽,金、銀、銅獎金分別為2000萬、700萬以及500萬元,其中規章中第14條指出,「獎助學金應一次領取,但獲得奧運前三名者,得選擇依下列金額按月領取:第一名12.5萬、第二名3.8萬、第三名2.4萬」。
林智群指出,若按月領取對於運動來說較為划算,他列出,金牌一年150萬,領13年等於2000萬,銀牌一年領45.6萬,領15年5個月就超過700萬,銅牌一年28.8萬,領17年5個月就超過500萬。
林智群說,考量運動員多數不超過30歲,不考量通貨膨脹的問題,按月領取相當於20幾歲就領「終身俸」,CP值也比較高,且根據所得稅法,這些獎金屬於國內外政府、教育文化團體為獎勵進修而發,可以免納所得稅。林智群也笑說「不過如果你是股神的話,先拿到2000萬元all in也許賺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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