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任職某連鎖牛排店時,偽造累計消費新台幣112萬元點數,事後以點數折抵消費被提告,一審被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4個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拿偽造中獎發票兌獎,超商店員機警報警,新北市1名男子今年2月份開始,陸續拿偽造的中獎發票到超商兌換遊戲點數和日用品,直到店家拿發票去郵局換錢,郵局員工發現發票紙張比較厚,而且還沒浮水印,嫌犯再度犯案時,超商員工發現後故意拖延時間,報警抓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