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反潛航空指揮部所屬的701反潛作戰隊長,被爆剛上任就違反規定,率隊喝花酒等離譜情事。海軍查證屬實後,將馬員記過2次,調回司令部擔任諮議官,當天在場人員也全遭記過1次處分。海軍司令部表示,針對違失人員將依規定核予適懲。
國防部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於8月6日正式上路,為國軍懲罰制度帶來更完善的規範。新規定特別針對士兵罰站懲罰增設多項限制,包括必須選擇適當地點與時段執行,同日累計不得超過2小時,並應考量受罰人身體狀況。此外,修正法也強化了官兵救濟權益,允許不服懲處者可逐層上訴,甚至提起行政訴訟,使國軍懲罰與救濟制度更符合法治原則。
國防部5日公告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針對官兵遭到檢束、禁足與罰站等懲罰訂定新規定。其中,對士兵執行罰站懲罰時,必須考量受懲罰人身體狀況,且同日執行時數累計不得超過2小時,並應選定適當地點與時間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