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正鈐跟「名媛」借款打選戰 二審判還1357萬元
剛挺過726大罷免的國民黨立委鄭正鈐,為了2017年選舉需求,向台中「名媛」鐘家蔆陸續借款1500萬元,鐘女提清償借款訴訟,一審判須全數歸還,鄭正鈐上訴主張「雙方對於往來關係財務上認知不同」,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借款金額為1357萬2300元,今(29)日判決鄭正鈐須返還,200萬元利息,免給付,可上訴。鐘家蔆主張,鄭正鈐於2017年7月3日至同年12月27日間,透過孫姓友人介紹,簽發4紙支票作為擔保,向其借款共計1500萬元,並於票載發票日到期後未還款,甚至多次變更發票日仍未清償。雙方另於2019年1月31日約定每月支付20萬元利息,鄭正鈐簽發10紙本票作為200萬元利息之擔保,但其仍未履行。高院根據孫姓友人證述、雙方帳戶交易資料及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鄭正鈐確實向鐘家蔆借款共1357萬2300元,且至今未償還,鐘家蔆的請求有理由,判決鄭正鈐應給付1357萬2300元;至於1500萬元以外的200萬元利息,僅憑鄭正鈐簽發的本票,無法證明雙方確有利息給付約定,因此駁回10個月利息合計200萬元的請求。更多新聞:
2025/07/29|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