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114級畢委會王姓前會長挪用474萬餘元公款投入股市,卻因虧損嚴重,即使母親協助歸還277萬餘元仍積欠166萬餘元,最終遭校方提告,法院依公益侵占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緩刑5年!
前台中市逢甲大學114級畢委會王姓會長,2024年8月到2025年7月間,負責向應屆畢業生收取474萬4020元,結果他卻監守自盜,將費用全數投入自己股票與生活開銷,最終因為股票虧損嚴重,王男緊急請求母親協助,但即便母親借了277萬,仍無法補足王男侵占款項,全案東窗事發後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法官考量王男已和解,依公益侵占罪處1年6月,緩刑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