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形外科診所擔任護理師的邱姓女子,曾到苗栗縣三義鄉某宮廟參加祭改儀式,當時她遵循2名廟方人員的指引站在鞭炮上方,沒想到雙腳因此嚴重燒燙傷,就連剛懷孕的寶寶也流產,氣得提告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共計174萬餘元。苗栗地院審理後,判2人應連帶賠償99萬92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