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質疑,這是不是警紀渙散?一名20歲超商女店員遭喝醉的客人拿酒瓶砸頭,警察到場,嫌犯都還在和店家爭執中,員警卻以「並非現行犯」為由,放走嫌犯。市警局督察調查後,認為當天派出所員警違反規定,包括當天代班巡佐、警員,所長甚至到分局長等5人,都被記申誡處分。
警紀渙散?基層員警考績竟是用「粉味」當作評分標準,這種長官會不會太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