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半前,新北市三重員警,誤把路人當成通緝犯,壓制時把人弄傷,雙方互告,二審宣判,警方緩刑三年,黃姓民眾則是獲判無罪,最終兩人以150萬元和解,但受害者還是希望能夠以此為借鏡,別再發生類似事件。
新北市三重員警,誤把路人當成通緝犯,上前壓制發生衝突,遭民眾指控被打到全身傷,家屬不僅要提告民事精神求償,甚至不排除國賠,當天來解圍的鄰居,也出面控訴遭員警毆打,對此,三重分局已經做出相關懲處,永福所長記2次申誡,2名員警則是各記1支小過。
新北市三重員警,誤把路人當成通緝犯,雙方爆發激烈扭打,造成民眾全身傷,家屬目前除了要提告民事精神求償,甚至不排除國賠。另外,對面鄰居也出面指控員警,當時為了解圍,卻也遭毆打、噴辣椒水,決定也提告傷害以及妨害自由!
新北市三重警方,昨天(9/20)晚上在埋伏抓通緝犯時,誤認一名男子是查緝對象,上前壓制要將對方逮捕,雙方爆發扭打,直到進派出所時查身分時,才知道抓錯人了!男子被打到全身傷,眼角縫了4針,工作因此停擺,無法照顧生病的爸爸,堅持要對4名員警提告!
警察抓賊錯竟然打傷路人!台北縣新莊3名員警,昨天埋伏要逮捕通緝犯,卻誤把一名經過買早餐的丁先生當成嫌犯,沒出示警察證件,就直接拿槍衝上去抓人,還用槍托打傷膝蓋。事後警方解釋,是因為丁先生手上的刺青和嫌犯類似才會認錯人,但丁先生說被打的時候他穿著長袖外套,根本看不到刺青,警方根本是亂掰藉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