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指傳媒記者兼負責人林獻元去年11月、12月總統大選期間,被控與自稱是民調專家、某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接收國台辦13萬人民幣中資,捏造不實民調9次,台中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反滲透法起訴2人,台中地院今(30)日依公司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合計判處林獻元8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蘇雲華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