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營造業張姓董事,因與妻子陳女感情失和而屢有訟爭,卻在未經同意下擅自拆閱寄給陳女的司法文書,新竹地院依無故開拆他人郵件判處張男拘役58日。張男辯稱,因陳女離家出走且該信件看似重要,故在詢問律師後決定開拆確認內容,並表示夫妻倆十幾年來早已習慣互拆對方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