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修法了!截肢者盼死留全屍 殘肢火化「比照遺體免費」
華人傳統喪葬習俗普遍有「死後留全屍」的觀念,截肢者的殘肢被認定為「生物醫療廢棄物」,要有死亡證明才能火化,導致殘肢只能自行冰存或交由殯葬業者集中處理,台中市政府民政局修訂,增加台中市民可免費火化殘肢,讓截肢者可以在生前先免費火化殘肢,再帶回自行保管或交代家屬,圓滿死留全屍的心願。有民眾因為生病或車禍,被迫截肢生存,留下來的殘肢,總希望能夠和死後的大體一起放置,因此,台中市政府修訂辦法,民政局長吳世瑋說明,回應截肢者希望身後事完整圓滿的期待,民政局修訂《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增訂殘肢火化收費,市民申請殘肢火化費用比照遺體火化「不收費」,東海殯儀館(火化場)或大甲火化場進行處理,再將燒完的骨灰帶回保管,另外,外縣市民眾若要火化殘肢則收取5000元。
2025/02/26|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