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手禮別亂買!回台帶「這款泡麵」 一入境100萬沒了
暑假快到了,出國血拚、掃貨泡麵當伴手禮的人越來越多,但你知道泡麵不是每種都能帶回台灣嗎?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像是一般可沖泡即食、沒有肉類成分的泡麵或米粉大多沒問題;但如果裡面有附什麼火腿腸、肉塊、鳳爪之類的組合,就踩到紅線了,嚴重的話甚至可能吃上百萬罰單。想帶東西回台當手信,真的不能亂挑!根據防檢署的說法,原則上只要是「泡了就能吃」的速食類產品,例如泡麵、泡飯、即食粥、米粉等等,只要沒有含肉,基本上都可以通關。但如果你買的泡麵裡面附有肉乾、滷蛋、火腿條之類的「加料包」,這類就屬於含肉製品,依法禁止攜帶入境。這是因為政府要防止非洲豬瘟等疫病進入台灣,才會有這麼嚴格的規定。更多新聞:
2025/07/07|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