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象徵法》(National Symbols Act and Regulations)今(1)日生效,除放寬國家象徵使用,鼓勵廣泛應用展現民族自豪感,同時也規範防止濫用,包括不得在一次性產品上印製國旗、國徽,不得扭曲、修改圖案樣式的原本設計,違者最高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及(或)開罰新加坡幣3萬元(約71萬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