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最怕遇上「惡房東」,房東也怕遇上搞破壞的房客,因此不少租屋契約相當不平等,像是要超收5倍違約金等,現在消保處首度訂立租屋定型化契約,最快1至2個月後頒布,違規最重可罰50萬,而已經簽約的條約若違規太誇張,也可以視為無效契約。
追蹤這名大里的房東,他們家就住在飲料店後面,擁有三間鐵皮店面,但連鎖飲料店家指控,不只他們受害,之前其他兩間店家也遇到扣押金的事,只是不想惹事認賠退租,店家還說第一年簽租約,房東說自己長年在國外,要收一筆8千元仲介費,但明明來收租和管理的都是房東,讓他們很生氣,其他連鎖加盟業者說,分店簽租約都會讓加盟主自己和房東簽約,避免類似糾紛。
女房東張淑晶曾上電視分享當包租婆心得,沒想到事後被踢爆根本是惡房東,用擅自增張租約內容,故意不講清楚租金,惡意控告等等方式坑殺上百名房客。新北地檢署將其與合夥人黃鐸一併起訴,今天新北地院宣判張淑晶8年2個月有期徒刑,其中7年不得易科罰金,黃鐸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有鑑於租屋者遭到不平等契約對待,衍生多起房東壓榨房客的糾紛,行政院消保會25日公布「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在內政部公布後實施,其中包括不得超收電費、不得拒絕遷入戶籍、或禁止房租報稅等等,但因此法僅限於房客與「包租代管業」之間的約定,若一般民眾直接向房東承租,並不在保障範圍內。
全台最有名的房東張淑晶,因坑騙房客遭判刑8年半入獄,她不滿判太重,聲請再審,主張檢察官誘導租客製作不實筆錄,還自爆國稅局認定她的租金收入高達上千萬,有上千名房客,若每份租約都有問題,應該要被上千人提告,但實際上卻沒有,質疑有人作偽證。
法院認證的「惡房東」張淑晶,日前和合夥人黃鐸涉及偽造文書遭判刑8月定讞,新北檢通知2人入監執行,張淑晶卻遲遲沒有現身遭到拘提,警方當日就在新北市中和區將人逮到,而在她坐牢期間,其他的官司也一樁樁定讞,上月坑騙房客再判刑5年半確定,還有誣告、詐欺78名房客,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張淑晶8年6月徒刑,另詐欺、強制等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2月定讞。
房東張淑晶坑殺一百多名房客,官司纏身,日前她因偽造文書案入獄服刑,最高法院今天再針對她誣告房客部分,判8年6個月定讞,加上其他案件,合併刑期最重可達14年。對被害人來說,是遲來的正義。
還記得惡房東張淑晶嗎?內政部因為她,在定型化契約中增加了「張淑晶條款」,只不過惡房東又有新花招!今年九月發生了兩起惡房東「一屋多租」事件,有房東把房子重複租給10多位房客,還收了押金不退,還有房客假裝房東轉租物件,還一屋多租,讓大學生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