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審理一起婚外情賠償案,已婚男子阿勇(化名)與女兒國小同學的越南籍媽媽小莉(化名)發展地下情,2人於2025年4月至9月間透過ZALO及LINE頻繁聯絡,共有82次通話,其中16次發生在深夜,並刻意改用通訊軟體、刪除訊息以掩人耳目。
小心原告變被告!有不少夫妻在懷疑另一半出軌時,都會想盡辦法進行「蒐證」,包含錄音錄影、裝設GPS定位以及翻拍對方的手機對話紀錄等,但律師提醒,其中部分行為已構成妨害秘密罪,若稍有不慎不僅無法在法庭中被當成證據,反而還會遭對方反告,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警清水分局一名已婚的蕭姓男組長,不顧自己已婚身分,竟與同分局且同樣已婚的馬姓女警官發生婚外情。兩人利用勤務之餘,屢上摩鐵和搞車震,事後督察室接獲檢舉派出靖紀小組調查,證實兩人不倫戀予以調職。馬女的陳姓丈夫事後對2人提告,要求調閱「通姦報告」,但蕭、馬兩人卻以擔心名譽受損,向法院聲請「完全禁止」陳男閱覽報告。但法官認為這是當事人權益,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