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買房子,也會一併買到室外一大片「雨遮」,不過民眾抱怨根本沒用到雨遮,卻得計算在房屋總坪數,當時監院調查,吳院長還罵說,雨遮一坪5、60萬,又不是土匪,後來內政部研擬「雨遮不登記所有權」,但在建商反彈後,規劃中的方案悄悄喊卡;吳院長最新裁示是,雨遮下方有些可收納東西,算是室內物權,但售價要打折,只是原本利民的福利政策,是不是又繞回原點。</p>
買房子,也會一併買到室外一大片「雨遮」,但有些建商灌虛坪,越蓋越寬,民眾抱怨根本沒用到,卻得計算在房屋總坪數,後來內政部研擬「雨遮不登記所有權」,但在建商反彈後,政府原本利民的規劃胎死腹中;現在新折衷方案是,部份雨遮可算室內權狀,但要怎麼定義,很難拿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