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私立「堀越高校」因為有學生違反校規私下談戀愛,要求當事人「自願退學」;女學生在退學後以「校規禁止男女戀愛是違法的」為由向校方提告求償704萬日圓(約新台幣156萬),判決於今(30日)出爐,東京地方法院判定堀越高校應賠償該生98萬日圓(約新台幣2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