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某寺廟的江姓常務委員兼乩童,因涉及性侵案件近日被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引起社會關注。判決書顯示,江男自2017年至2022年間,以寺廟為掩護,利用信徒對神明的信仰,還以「神明旨意」為藉口,多次對包括5名女性信徒在內的受害者進行性騷擾和性侵。江男的行為被法院認定為利用鬼神之說蒙騙信徒,並非偶發性犯罪,法院最終裁定執行刑2年4個月。
南投縣一名張姓男子透過朋友認識了長相和身材俱佳的女子,趁她身體微恙且相信鬼神之說,張男嚴肅表示為了趕走潛伏體內的「色鬼」,兩人需要合體,完事後還向女子討要16萬元的驅魔費用,騙財又騙色。怎料,最後因2人已經和解,張男竟不用被關!
嘉義一間有百年歷史的寺廟驚傳有狼,一名身兼乩童的江姓常務委員竟利用受害者為家人祈福、改運、修行參拜期間,於106年至113年陸續對5名女信徒伸出狼爪,猥褻得逞後還佯稱是「觀音菩薩的旨意」。案件曝光後,嘉義地院依強制猥褻等6罪,合併判處2年3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