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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檢舉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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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狂開人行道嚇壞行人!台中火車站違規亂象 店家:機車還飆車
台中火車站附近日前驚見離譜行徑,一輛小車竟直接行駛在人行道上,完全無視來往行人,一路開到路口後加速離開,人車爭道的危險畫面嚇壞用路人。當地店家更透露,晚間甚至有機車在人行道上飆車,違規亂象頻傳。

7月新制上路!最高罰30萬 專家示警「快做1事」:大狩獵季來了
近期社群平台出現一波「房仲之亂」,爆發大規模檢舉刪文潮,房地產專家何世昌提醒,7月便是「大狩獵季」,舊文記得刪乾淨,不然可能會被「罰到脫褲」。

房仲大亂鬥!同業互抓廣告文 三蘆檢舉破百件
近期房仲圈出現互相檢舉現象,主要集中在新北三蘆地區,鎖定同業已經成交還沒下架的廣告進行檢舉,房仲們人心惶惶,有人連夜把廣告刪光,網路上甚至出現免責聲明。有知情房仲透露,這波亂象和同業互咬有關,檢舉成立開罰金額是6萬到30萬元,但律師說,免責聲明在法律上沒有用,趕快刪文比較實在。新北地政局回應,近一個月內的確收到20多件檢舉,比以往增加,但還在查證中。

【獨家】【跟粉絲淘金】直播喊窮要抖內 法拉利姐遭爆捧現金買房
經常哭窮的法拉利姐(張婷婷),日前才說媽媽收租的頂樓加蓋房產遭檢舉要被拆除,收入成問題,自己的月收入又只剩1,500元,看似經濟窘迫。但有讀者向本刊爆料,法拉利姐上個月直接拿出200萬元現金,在金山買了一間房子,還是登記在自己名下,卻在直播時說是朋友免費借她住的,還不時哭窮跟粉絲要「抖內」,讓人看不下去。

逢甲夜市擺攤亂!191攤核准 實際超過千家
流動式水果攤品質不固定,店面購買比較有保障,逢甲夜市旁的水果行賣出的水果品質控管相當嚴格,就怕賣出瑕疵貨信用受損,而想在逢甲商圈開店非常不容易,必須通過衛生、交通、公安層層關卡才能得到市府核准,根據了解,逢甲夜市合法攤商只有191家,但實際上攤商總數加起來超過1千個攤位,但只要警察不取締,攤商看準人潮佔用騎樓還是照樣賣。

「責任制」僅20類適用! 台灣濫用變「低薪」
<html> <head></head> <body>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ian5301@tvbs.com.tw/201503/20150304224736515.jpg" width="640px" /> <br /> <br /> 根據勞基法84條之一規定,只有「20類」工作屬於責任制,還得要報請勞工局同意,才可以實行!法律上嚴格規定的責任制,卻被企業濫用,台北市勞動局的專案勞檢,首次聘請各行業資深員工,陪同鑑定勞檢,希望對企業能起警惕作用。 <br /> <br /> <br />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工時)還有所謂的候傳時間,比如說計程車司機在等待的時候,是會加費的。」 <br /> <br /> 房仲大老李同榮認為,連計程車停下來都可以算錢,更何況是加班,在法令規定上,可以算是責任制的,房仲業其實也可以領加班費。 <br /> <br />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不是說因為責任制,就完全沒有加班費,也不是這樣子,他有一定的規範。」 <br /> <br />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在法律上,『責任制』是很嚴格的規定,是在勞基法84條之1有規範,特定的工作者,而且是要『勞動部』指定,才可以算是責任制。」 <br /> <br /> 根據勞基法84條之一規定,工作性質是「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才適用責任制,還明文規定,包括房仲、航空公司空勤組員、醫療保健服務業部分場所及人員、托兒所保育員,甚至細到總統辦公室工友、中央銀行首長隨扈等20類工作項目,才算是責任制。 <br /> <br /> 這樣還不夠,企業得先和勞工簽訂責任制合約書,再報請勞工局核准同意,才算完成責任制的完整流程,目前台灣企業的責任制,簡直是亂象叢生。 <br /> <br />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國外在講責任制,是在講一定『高階』的人員,這種人的薪酬在國外,是用分紅來解決,意思就是說,責任制在職場中代表一定階位、一定的薪酬、一定的責任,叫做責任制,台灣倒過來,越低酬、越是職等低的,越叫責任制,我講難聽一點就是說,老闆自己把很多職場上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丟給勞工吸收。」 <br /> <br /> 為了糾正亂象,台北市專案勞檢範圍,包括媒體業、醫療業、金融業、服務業,特別的是,採用「陪同鑑定」,也就是由該行業資深員工來拆解各行各業,檯面下的潛規則。 <br /> <br />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大家說『責任制』,其實都在講說,薪酬跟你付出不成比例,勞動成本壓低的方式,有點是被『默許』的,所以職場上面我覺得,不只是濫用或詮釋責任制,其實這就是在講 <br /> 『低薪』的概念。」 <br /> <br /> 濫用責任制,沒讓員工打上下班卡,依法最高可處30萬元,可以連續罰到企業改善為止,但前提是,得要員工有勇氣,站出來檢舉,勞動局表示,即便是匿名檢舉,也會受理,但企業會不會寧願被罰錢,也不願給勞工加班費,就看勞工局「專案勞檢」能不能逐漸改變,企業對不合理「責任制」的改善意願。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ian5301@tvbs.com.tw/201503/20150304224734227.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ian5301@tvbs.com.tw/201503/20150304224731852.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ian5301@tvbs.com.tw/201503/20150304224739363.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60" src="//www.youtube.com/embed/JHwtToomn2I" width="640"></iframe> </body>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