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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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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困不住蔣萬安!綠營無奈:沈伯洋市政脫節、訪美浪費時間
爭取連任的台北市長蔣萬安動作頻頻,先是揚言廢除監察院,又動員民眾上街反毒油,還發起倒閣而屢成媒體焦點。至於民進黨參選人沈伯洋選擇訪美取經,上週還開記者會宣布「成果」,維持自身選舉步調,但綠營人士憂心,沈伯洋不只民調沒起色,且和自家議員們的市政質詢也很脫節,表面上對議題攻防很有主見,選戰節奏卻很緩慢,反而讓蔣萬安有時間砲打中央,不禁讓自家人大嘆「困不住蔣萬安」。

等了11年!八仙塵爆首件團訟 二審改判「全案總判賠8.9億」
八仙塵爆案首件團體訴訟,二審高院認定八仙樂園提供違建場地與事故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改判八仙公司及負責人須連帶賠償,全案總判賠新台幣8.9億餘元,可上訴。

反社會人格可減刑?法院雙標 檢察總長為「縱火案」提非常上訴
縱火犯蔡志宏因蓄意縱火,一審判5年,但二審認為他有「反社會型人格違常」,行為時責任能力降低,依《刑法》第19條視為精神障礙減刑,改判3年6月,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認為,法院對「反社會型人格違常」是否屬於精神障礙見解不一,認定標準「雙標」,判決違背法令,8日提起非常上訴,期望統一法令見解。

師鐸獎女師遭性侵殺害!惡男「非預謀」逃死刑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12年前在高雄市左營區,遭男子劉志明強盜性侵後殺害。劉志明曾五度遭判處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檢察署審酌後,認為審判違背法令,並有統一法令適用之必要,檢察總長邢泰釗今(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劉志明2014年11月分手後,因多次恐嚇遭前女友封鎖因而心生不滿,於2014年12月3日上午攜帶榔頭去找前女友。途中,劉見59歲陳姓女師買完菜要上車回家,想搶車代步,在光天化日下強行打開車門,持榔頭重擊女師的頭。

尹錫悅涉妨礙逮捕二審宣判 刑期從5年加重至7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妨礙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搜處)執行逮捕令等罪名而遭起訴,今(29)日在二審宣判中,尹錫悅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與一審的徒刑相比增加了2年。

富商翁茂鍾炒股案無罪確定 檢察總長「二度」提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翁茂鍾等人炒作應華公司股票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就違反證交法部分判無罪,因未上訴定讞,檢察總長邢泰釗認審判違背法令,二度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大法庭重要裁定 「單純偷拍」兒少性影像 不構成7年以上重罪
針對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有各種犯罪態樣,其中,「單純偷拍」到底適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各款的哪一項?在司法實務上的見解有歧異,各法院量刑不一。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4日統一見解,裁定「單純偷拍」構成該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論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為不算「違反意願」,故不構成第3項的加重罰則。2023年6月,黃文辰在新北市的書局、超商等地,六度以手機偷拍兒少裙底和褲底。一審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二審認定,構成同條第3項「違反本人意願」拍攝少年性影像罪,改判4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認為,偷拍兒少性影像,應僅適用同條第1項規定,不構成「違反本人意願」加重要件,經徵詢其他各庭,有兩庭贊同刑七庭見解,有五庭不同意,另一庭認為,在公共空間以手持裝置偷拍才同意。刑七庭認為,適用法律問題有原則重要性,且各庭見解分歧,提案大法庭審理。

賴清德「2027武統台灣」違新國安法?法務部:屬言論自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藍委吳宗憲質詢表示,總統賴清德之前公開說「2027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引發大家恐慌之後,又悄悄改掉了臉書貼文,質疑這是否為假訊息?有無危害台灣安定?若在新法架構之下,總統算不算未遂、過失?法務部敢不敢辦總統?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在個人意見的表達上,沒有客觀的具體行為,這絕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能去規範。

大法官人數卡關!憲法法庭停擺逾1年 行事曆曝19日將出判決
憲法訴訟法去年底經立院修正通過,參與判決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起僅8名大法官,逾1年未做出判決,行事曆顯示19日確認文本評議,透露新判決將出爐。

酒駕扣牌連坐大鬆綁?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曝 交通部擬檢討法規
最高行政法院於今年2月針對一起酒駕吊扣車牌的行政訴訟做出判決,認定酒駕者與車主須為同一人,才適用吊扣牌照處分。據悉交通部發公文給相關機關,表示尊重法院對法條統一見解,未來在實務上將比照此原則辦理。交通部表示,法院不認同立法院修正條文,既然有此問題,後續將審慎依法院見解檢討修正法規。現行酒駕罰則規定,只要駕駛人酒駕超標,無論是否為該車的車主,一律將吊扣車牌2年。不過一名車主的兒子於2022年駕駛其名下小客車酒駕,遭警方攔查並吊扣車牌,車主對此不服,遂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於今年2月判決車主勝訴,認定現行法規僅適用於酒駕者同時為車主的情況。交通部回應,為防制酒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駕處罰吊扣牌照處分,立法院於108年3月間三讀增訂第9項規定,111年1月間再三讀修正,不論汽車駕駛人是否為汽車所有人,均吊扣汽車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從立法歷程可知,有關酒駕處罰吊扣牌照之意旨,原並不以同一人為限。交通部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於2月作出統一法律見解,認為條例第35條第9項前段吊扣牌照規定須於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人為同一人始有適用,以符處罰法定原則。基於依法最高行政法院作成統一見解,對該院及其下級審法院具有實質拘束力,本案是經最高行政法院各庭皆同意見解,難以其他方式再改變其見解,後續該院暨其下級審法院皆會已以該統一之法律見解據為判決,經交通部5月27日就本案後續處理邀集召開會議研商後,於7月21日發文各處罰機關,尊重各處罰機關依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所為裁決。最後交通部表示,鑑於吊扣牌照係針對「汽車所有人」之處分,與「汽車駕駛人」酒駕違規行為之處罰對象不同,為明確規範裁罰主體,避免產生爭議而影響酒駕防制政策推動,將會商相關單位審慎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以定明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人為非屬同一人亦適用吊扣牌照規定。

賴清德「團結十講」惹議 呂秀蓮:勿躲抗共背後盲目護航
大罷免即將進入最後投票階段,總統賴清德近期開啟「團結國家十講」系列活動引發不少討論。前副總統呂秀蓮今(7)日在臉書發布表示:「賴總統繼續講你該講的話,民進黨的各位不要盲目護航」。呂提及,過去國民黨一黨專政時,黨外人士常笑國民黨「用反共當遮羞布」,呼籲現今的民進黨員不要動不動就抗中、抹紅,「如果有不對的地方,不要躲在抗共背後」,盼大罷免結束後,一個新的民主可以理性、負責、專業,且充滿善意。

立院三讀《保險法》修正解約金門檻 百萬張欠債扣押保單可望解套
立法院今(3)日召開院會,經上午變更議程後,將《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並經三讀通過。其中增訂第123條之1,衛福部公布6個月的1.2倍最低生活費標準來公告豁免解約金的金額,意即小額終老險可以用金管會以政策公告特定險種排除的方式得到豁免,將近110萬張已被發強制執行命令的保單可望被豁免。

南台灣、澎湖恐先遭奪占?美軍現役中校專文:中共或於2026即進犯
日本媒體《產經新聞》,近期引述了美軍現役中校布萊恩‧柯格在期刊上的發表,內容更具體的指稱,中共在2026年,就有可能貿然進犯台灣! 而南台灣和澎湖,被優先奪占的機率相當高。文中也提到,解放軍為了防範美日介入,駐日美軍基地也將面臨遭到飛彈擴大打擊的風險。因此,友盟和鄰國對於台海衝突的態度,也格外值得觀察。

自白、繳回詐騙實際酬勞 最高法院大法庭:即可減刑
政府為打詐,《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去年7月公布施行,如今卻出現法律爭議,詐團一名成員感情詐騙大陸女子逾51萬元,僅拿7000元酬勞,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今(14)日裁定,被告繳回「實際取得的酬勞」即可減刑,若沒有犯罪所得,只要自白就符合減刑規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7條「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爭議在於,犯罪所得是指實際取得的報酬,還是被害人被騙的財產金額?全案起於,詐團成員劉男透過交友軟體跟大陸女子聊天,以假投資詐騙10人,騙到其中2人,得手51萬餘元,自己分得7000元,落網後自白犯罪並繳回7000元,被依2件加重詐欺既遂、8件未遂罪起訴。一審、二審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7條予以減刑,檢方上訴,最高法院刑三庭認為,應繳回被害人的損失金額才能減刑,經徵詢後提案送交刑事大法庭評議,大法庭今做成裁定,統一歧異的法律見解,拘束未來相關案件。更多新聞:刑事大法庭評議後認為,被告僅需繳回「實際取得的酬勞」即可減刑,若無犯罪所得,僅自白也符合減刑標準。法院應根據行為人在犯罪集團中的角色、繳回財物比例及是否積極賠償損害等,決定減刑幅度,並非一律減刑二分之一。大法庭進一步指出,該條例第47條前段所稱「其犯罪所得」僅限於行為人實際取得的「個人所得」,不包括其他共犯部分,條文意思明確,無需其他解釋。立法原意在於行為人自白,促使訴訟迅速確定,同時協助被害人取回損失,並未要求自白者須連帶繳交共犯所得。在立法過程中,立法院法制局曾評估指出,僅繳交部分或低額犯罪所得以圖減刑,恐成漏洞。立委陳亭妃等16人也曾建議,應授權法官裁量減刑,但最終採用行政院草案,明定自白並繳回實際取得所得者「應」減刑。大法庭認為,若要求行為人繳回被害人全額損失,恐讓無力償還者放棄自白,反而無助訴訟經濟及受害人權益。此外,大法庭解釋,若將「犯罪所得」視為被害金額,將產生共犯間繳交比例、不同法院案件損失認定等實務困難。如此將不利大量詐欺案件的司法運作,且易造成超額繳交等問題。因此,最高法院大法庭此次裁定,明確澄清條文適用標準,對未來相關案件審理具有重大指標意義。

Threads新規! 5/28起上傳「影片、圖文」Meta隨意用
社群平台Threads有越來越多年輕人使用!不過民眾要注意,Threads新公告條文,5/28之後上傳的影片或照片,都無條件授權給Meta使用,也就是Meta可以用來二創、播放或免費在全球流通,引起網友熱議。

亞亞離台曝千字心聲 怒轟劉世芳人權迫害:大官踐踏小陸配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劉振亞因涉及在抖音平台宣揚「武統台灣」,遭移民署廢除其依親居留許可,並下令驅逐出境。劉振亞將搭乘今(25)日晚間8點45分的飛機離台赴福州,劉振亞及其丈夫、3個孩子抵達松山機場後,舉行離境記者會,劉振亞也透過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提供新聞稿,曝光她離台的千字感想,其中,她批內政部長劉世芳施壓移民署,對她進行人權迫害,怒轟:「劉部長你才是在操縱心理戰、顛倒是非,堂堂大官踐踏我這個小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