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病患麻藥未退摸私處 麻醉醫侵害「貞操權」賠118萬
一名女病患3年前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接受無痛腸胃鏡檢查,在麻醉藥效未退之際,遭當時替她麻醉的林醫師撫摸下體,女病患提告刑民事。在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院認定林醫師侵害女病患「貞操權」,並在判決中嚴正駁斥「完美被害人」迷思,不能因為受害者當下沒尖叫或反抗,就質疑指控的真實性,每個人的驚嚇、恐懼反應不同,判決林醫師須賠償女病患118萬2000元。可上訴。女病患於2022年11月25日上午9時40分至10時5分,在北醫接受內視鏡、腸胃鏡檢查,由麻醉科林姓醫師替她麻醉。女病患檢查完畢後,在北醫恢復室病床臥躺約30分鐘,等待確認中深度鎮靜麻醉藥效消退。
2025/12/07|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