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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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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20年「惡龍」張錫銘鬥法爭自由再踢鐵板 法官1原因打回重查
橫行江湖、犯下多起重大刑案的「惡龍」張錫銘,目前已在台南監獄服刑近20年。近年來,張錫銘一心求取假釋,卻在法律攻防戰中屢屢出現變數。原本一審地方庭曾判決「撤銷處分」,讓他的假釋之路露出一線曙光,但高等行政法院近期做出大逆轉判決,改判張錫銘敗訴,全案發回重新調查。

禮讓行人標準距離曝!台中男太近罰6千 重測多20cm撤單
開車行經路口時,要禮讓行人過馬路已是全台用路人共識,據警政署「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規定,目前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為取締標準,台中市一名王姓男子2024年12月因未禮讓挨罰6千元,不服的他重回現場測量,主張自己「與行人距離有313公分」,並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後則認為實際距離有320公分,因此撤銷罰單,可上訴。

右轉進好市多沒打方向燈!駕駛稱「有人指揮」 法院這樣判
台中市好市多北屯店於去(113)年4月間發生交通糾紛,陳姓男子因右轉進加油站時未打方向燈,被後方駕駛檢舉並挨罰1200元。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現場有交通指揮且車速緩慢,不致危害交通。一審判決免罰,二審則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抽象危險」,最終判處罰鍰,全案定讞。

車停騎樓罰28次!南投男原被撤銷剩1單 逆轉改全繳原因曝
南投縣一名巫姓男子,2023年9月起因為跟鄰居有嫌隙,遭到對方檢舉「將小貨車停在騎樓」28次,每張罰鍰9百元,共計得繳2萬5200元,不過巫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家在921大地震震央位置,鄰居災後基於安全考量,在騎樓處建構牆面補強,早已不具供公眾通行之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一審撤銷其中27張罰單,不過高等庭二審法官認為,無論騎樓是否遭他人擺設障礙物,均無礙其性質仍屬於設置供行人行走的地方,改判28張罰單須全數繳納,全案確定。

未禮讓行人被罰7200元! 肇事男子不服提告「結局逆轉」
蘇姓駕駛去年因沒有禮讓行人,在新竹市某路口與行人發生碰撞,遭警方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72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經蘇男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足,撤銷原處分。判決指出,蘇男於去年10月24日下午14時37分許,駕駛車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與行人發生碰撞,經員警獲報處理,認為蘇男有汽車駕駛人有違反《道交條例》44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之違規行為而予以開單舉發,裁處罰鍰7200元,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更多新聞:蘇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事故發生時行人自稱未受傷,雙方也已簽署和解書,內容載明行人無傷,並質疑警員僅依事故當下的談話紀錄就開罰,未實際確認傷勢,處分不當。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答辯指出,行人當時正走在人行穿越道上,蘇男未停車禮讓,直接右轉與行人碰撞;事故談話紀錄表中行人自述手部、臀部受傷,且雙方均已簽名,蘇男違規事實明確。北高行認為,雖然行人在紀錄表自述手部、臀部受傷,但蘇男僅提到手部受傷,雙方說法不一;紀錄表中未詳載傷勢,無佐證照片、就醫紀錄、診斷證明等證據,難以證明行人確實受傷,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蘇男違規致傷,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更多新聞:

餵流浪狗挨罰2.5萬他大喊「倒楣」 行政法院法官親自調解成功
行政訴訟調解新制前年施行,司法院統計至去年10月底止,共48件調解成立,其中一件更是達成4贏的案例,台南人張先生因一隻流浪狗上法院,他在法庭直喊「一生從未觸法,豈不倒楣」,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基於動保意識,親自調解,順利讓開罰機關主動撤銷原處分,也讓流浪狗獲得更好的照顧,法官也快速結束案件。張男因一隻米克斯母犬「小黑」不當繁殖遭人檢舉,農業局依違反《動保法》規定,祭出2萬5000元罰鍰,經張男訴願遭駁回,改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張男開庭時主張,自家庭院狗籠飼養的是比利時狼犬,小黑是隔壁破屋的流浪犬,因發現小黑懷孕,才會在餵狗時,順便分食給小黑。後來小黑產下10隻幼犬,擔心小狗淋雨失溫而移入自宅,並PO網尋找愛心人士送養,他不懂為什麼這樣就要被罰錢,還稱「我遇到小黑後就很衰,一直跑法院」。農業局則以張男有餵食行為,且在動保人員詢問為何小黑會受孕時答稱當時並無關籠及綁鍊繩,可見張男對小黑有地域上管領力,應負飼主責任。承審法官了解後,因法官也具有保護動物的意識,加上機關對飼主的解釋有模糊空間,小黑真正住哪裡也不明確,所以主動讓張男與農業局調解。最後雙方成功調解,農業局主動撤銷原處分,張男不用罰錢,法官當庭交付張男《動保法》飼主責任的文章給張男,讓他清楚知道飼主的責任,確保寵物結紮、節育,小黑也能獲得更好的照顧。法官也能在調解程序中快速解決問題。更多新聞:司法院統計,2023年8月15日實施至2024年10月31日止,行政訴訟移付調解的件數有141件,調解成立則有48件,其中以高高行的20件占最多,其次為北高行16件、中高行有8件、最高行為4件。調解的類型佔最大宗為環保、其次是稅捐、採購、國防、考銓、建築等,類型廣泛。

限速40飆84!台中女噴1萬2 因標誌牌太小免罰
台中市知名的向上路長下坡段,2023年9月發生一起因超速而起的罰單爭議,一名任姓女子騎車行經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市區方向9百公尺處時,遭抓「嚴重超速」,因為該路段慢車道速限40公里,但任女竟飆到84公里,收到1萬2千元罰單,事後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法官認為,該處「警52」測速取締標誌牌未使用標準型尺寸,違反測速取締正當要求,撤銷罰單,可上訴。

139壓車過彎罰「危險駕駛」 原判無罪二審逆轉
騎重機山路過彎壓車,是不是危險駕駛?台中一名李先生到彰化139線山路壓車過彎,被檢舉達人檢舉,李先生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當時法官支持騎士說法,撤銷罰單,換監理站不服上訴,二審判決又逆轉,讓李先生直呼,二審沒通知到庭答辯就判決,是不是司法不公平。

台南駕駛「忘打右轉燈」遭罰1.8萬!法官1理由撤銷了
台南一起驚險車禍險釀禍!去(112年)一名張姓男子行經台南市區時靠導航帶路,當時指令突叫他右轉,其當下忘記打右轉方向燈,差點撞上直行的李姓騎士。李姓騎士事後持行車紀錄器向警方檢舉,警方認定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依法開罰張男18000元罰鍰、記點3點。不過,事後張男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最終以1理由撤銷原判決。根據司法判決書系統,112年3月,一名張姓男子當時行經台南市區時靠導航帶路,在交岔路口聽到指令要右轉,匆忙間忘記打方向燈,險些與直行的李姓騎士發生擦撞。李姓騎士當下緊急停車並向右閃避,事後持行車紀錄器畫面向警方檢舉,警方認定張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依法開罰18000元罰鍰、記點3點。更多新聞:而後張男向南投監理站申訴未果,於是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指出,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條文,將處罰範圍擴及逼車、擋車等行為。「任意」、「迫使」意指駕駛人不計後果地逼迫其他車輛讓道,不過張男行為並不符合該定義,因此撤銷原判決。至於是否違反同條例第42條相關規定,則由交通單位依權責另行認定。更多新聞:法官強調,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修法原意在阻止危害道路安全的飆車行為,與可能發生危險駕駛的樣態。然而「危險駕駛」定義並不明確,導致惡意逼車的行為很少被處罰,反而有弱勢民眾因經濟因素違規而遭重罰的情況,不符合社會的法律情感。

京華城案懶人包》柯文哲遭羈押禁見!案件爭議時間軸一次看
京華城案愈演愈烈!《TVBS新聞網》整理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以及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與該案關係,不斷更新近期調查進度。揭示涉及其中的京華城老闆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等關鍵人物,讓您快速了解背後的複雜情節。

毒品前科男違停遭盤查 警翻到壯陽藥被嗆「你不信可以吃」
新竹市李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警方盤查,卻叫警察吃壯陽藥!前年9月7日,李男載女友前往新北市一處夜市採買,因違規停車而遭警方盤查。李男提供身分證號給警方查驗,警方發現他有毒品前科,要求搜索李男身邊物品。警員翻找時,發現一包物品,李男竟向警員告知「此為壯陽藥,你不相信可以吃看看」,讓警員當場傻眼。李男拒絕警方進一步搜索車內物品,李男認為警員沒有權利再搜索車內物品,警員雖同意李男的說法,但又告知李男需接受採尿,李男則表示,他都有定期到指定處所報到,並對警員說「不要耽誤我的時間」、「要開單就開單」。警員告知李男「你叫我吃壯陽藥是妨害公務」,李男雖道歉,警員仍要求他下車接受搜索,還拿出手銬示意。李男見狀,立即開車駛離現場。警方認定李男不服盤查逃逸,依法告發,開出2萬元罰單、違規記點5點。李男不服罰單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後認為,李男已接受稽查,同意員警開單舉發,員警無搜索票下無權搜索。李男拒絕搜索逮捕而離去,不構成「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的違法行為。法官撤銷了這張2萬元的罰單,認定警方裁罰有違誤。此案仍可上訴,最終判決結果還有待司法定奪。

「有證」停身障車格竟遭開單!警:沒看到 法官撤單免罰
台中一名郭姓男子因母親患有失智症,因此特別申請身心障礙停車證。不過在去年9月時,郭男開車前往南區復興路二段拜訪親友,並將車輛停放在身障停車格,但警方認為他未將車證擺放在前檔玻璃,因此開單告發開罰1200元。事後郭男申訴強調有車證,但仍被開罰,郭打行政訴訟,法官認為,身證車格是處罰未具資格占用者,認警方開罰無理由,撤銷罰單。

大埔4戶贏了! 被拆遷戶勝訴首例
苗栗縣大埔案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宣判張藥房等4戶勝訴,理由是不符「公益性」,政府必須撤銷土地徵收,大埔4戶逆轉勝,也是被拆遷戶勝訴首例,未來是否符合「公益」,不再是政府說了算,敗訴的內政部還沒有決定是否上訴,但是學者分析,已經對政府徵地的公信力,殺傷力很大。</p>

兩天都槓龜! 質詢靠運氣時力遞「假處分」
高雄市議會市政報告與質詢,因為議長許崑源提議,要讓質詢時間在六點結束,找來各黨的總召表決通過,但施行兩天,卻讓部分議員跳腳,行使職權還要看運氣好不好,而從六都來看,也只有高雄的市政報告質詢時間有限制,因此時代力量的議員認為職權遭到損害,大動作到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

為花蓮巿長助選挨罰10萬 林佳龍抗罰勝訴
台中巿長林佳龍2年前請辭台中巿選委會主委,行政院尚未核定生效前,為花蓮巿長候選人張美慧助選並受訪,遭罰10萬元而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林佳龍勝訴免罰定讞。

最高法院研擬大砍70法官只留14人 落實金字塔架構
司法院為落實「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研擬將最高法院法官人數由現行80名大砍70人,只留刑事庭、民事庭各7人,且將最高行政法院和公懲會合併成為一個庭7人,共21人。此構想將提到6月的司改國是會議討論。 現行三級法院組織 是不健康的桶形 司法院資深人事官員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將金字塔型訴訟列為司改重要目標,不只最高法院要精減人事,而是三個終審法院都要改成名副其實的金字塔型結構。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公懲會,分別是刑事民事、公法和公務員懲戒終審法院,合稱三個終審法院。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在1999年前總統李登輝時期「全國司改會議」的決議,但迄今沒有落實。為什麼要金字塔型一審因為案件多,法官人數最多,二審案件比一審少,法官人數也應減少,三審法律審,人數應該更少,且法官具有判決看法可以拘束下級審的權威。 但是目前,一審地方法院,規模大的台北、台中和高雄,法官超過100人,高等法院也法官也逾100人,最高法院則有近90人,最高行政法院有50多位法官,不是原來規劃的金字塔型變成桶狀。這是因為案件大量上訴到最高法院,積案多,連年增加法官人力導致金字塔的尖端變鈍了。▼司法院長許宗力將金字塔型訴訟組織列為司改重要目標。記者劉峻谷/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