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的權益,「勞動事件法」經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總統在去年12月5日公布,司法院今天指出,已公告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勞動事件法草案,三讀施行後法院將設勞動法庭。勞動部長許銘春說,民眾相當信任行政調解,未來行政與法院的調解制度並存,不會衝擊行政機關調解服務。
勞工團體今天拜會立法院朝野黨團,促請儘速通過勞動事件法,保障勞工的司法正義,落實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
立法院第6會期今天開議,台灣勞工陣線也呼籲朝野將勞動事件法草案列為優先草案。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這是去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重要決議,也可以保障勞工權益。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動事件法草案,法案重點包括各級法院應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設立法官調解委員會、以及降勞工的訴訟裁判費等,以便能夠確保勞工權益。
司法院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草案包括各級法院要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降低勞工在訴訟中的裁判費、設立法官調解委員會等重點,以確保勞工權益。
為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等權益、落實司改決議,司法院今天公布「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草案內容包括,各級法院要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等七大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