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避免糾紛會請員警到場處理,而現行法規員警會依現場情形調閱畫面後開立「初步分析評判表」說明肇事原因,民眾通常會拿這個「初判表」當理賠依據,就擔心員警的判定影響整起事件,一度要取消這個規定,但取消後車禍理賠都得經過「車輛鑑定委員會」花3000元申請判定肇事責任,還要多等40天,被抗議擾民制度喊卡。
歲末年終的時候,總會回顧一下自己在職場上的這一年發生了什麼事,同時也會有不少人開始思考,要不要換個環境試試看、要不要期待一下升遷?薪水好像卡關很久了,要不要趁著新的一年開始為自己開口爭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