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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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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可以選了!總統府公告《選罷法》生效 「這些人」都受惠
《選罷法》第26條修正條文今(1)日生效,放寬部分刑事案件候選人參選限制,明定若僅受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直接影響多位現任及具爭議案件纏身的政治人物未來的選舉資格,其中包括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

「高虹安條款」三讀!放寬易刑可參選 引爆綠白委台下互嗆
民眾黨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改為「宣告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受此限」,被外界質疑是為幫新竹市長高虹安解套,並限制「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能參選。立法院今(12)日院會三讀通過。由民眾黨立委許忠信發言時質疑,民進黨也提出修法,給予緩刑者參選權的同時,判兩年以下緩刑可以選舉,判六個月以下得易服勞動者卻不可參選,這是為人設事,為民進黨某立委解套。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綠委林淑芬更一度跑到白委位子上狂罵「臭卒仔」。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共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第六項,增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以及第九項,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受緩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行者,不在此限」。由於高虹安身陷誣告案,二審遭判刑6個月,遭外界質疑此修法是為了在未來若案件定讞後仍可排除參選風險,量身打造所謂「高虹安條款」。民眾黨團與國民黨團共提《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案,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其中第六項,增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以及第九項,犯第一款至第六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受緩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行者,不在此限」。

影音/高虹安誣告案成連任障礙!學者:僅能修法解套 民眾黨擬修選罷法
掛上「午安新竹,新竹有安」的選舉看板,新竹市長高虹安特地挑「6月6日」上架,4年前參選時又是「6號候選人」。666大順,挑良辰吉日上架,但要參選連任,恐怕沒這麼容易。 助理費案,二審才逆轉宣判無罪,卻是另一個官司,可能卡了高虹安連任之路。 誣告旅美學者陳時奮案,二審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若最高法院維持原判,高虹安可聲請「易服勞役」,但換算下來,得服1080個小時,幾乎不可能趕上9月4日登記參選的期限。

影音/修選罷法白遭疑替高虹安解套! 許忠信反駁:我不認識她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司法案件,其中誣告案二審宣判6個月有期徒刑,因為無法易科罰金,三審若維持原判可能影響高虹安連任之路。立法院民眾黨團主張,放寬選罷法中「易刑處分者」的參選資格,遭綠營質疑,替高虹安解套。對此,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自己不認識高虹安,也沒有主動跟誰做任何報告。

即刻回歸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撤銷 律師:停職理由沒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身陷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導致她的市長職務被內政部停職。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律師黃秀惠說,如今貪污罪被二審撤銷,導致原本的貪污罪不存在,只剩罪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而偽造文書不符合停職要件,原則上高虹安只要拿判決書跟內政部申請,內政部須依法准許復職,即便第三審又撤銷發回,也要等更審判決又判貪污,才可能再次被停職。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以及相關函釋,高虹安二審改判偽造文書且得易科罰金,在此判決結果下,她確實已符合「復職」的法律要件。

說好1萬7性交易!她「事後牽手逛街」卻反控性侵 誣告罪判5月
18歲郭女與基隆許男透過網路認識,兩人約定以1萬7千元進行性交易,沒想到事後郭女卻反悔前往警局報案。經檢方查證,兩人經過兩次性行為後,還一起去逛街,法官因此判定不起訴許男。最後依誣告罪法院判處郭女5個月有期徒刑。

翁達瑞控高虹安誣告二審開庭 高檢署罕見派檢察官關注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下午第二度行準備程序。本案1月9日首度開庭時,高檢署「罕見」指派檢察官李豫雙在旁聽席關心開庭狀況,今天下午再開庭,高檢署仍指派檢察官到庭關心。法界人士分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0條規定,法官會將自訴案的審判期日通知檢方,至於檢方是否會派檢察官蒞庭自訴案件,檢方自行決定,也得於審判日期出庭陳述意見;高檢署特地派檢察官在準備程序時全程蒞庭,實屬罕見,本案非國安民生議題,僅是兩造因誹謗衍生的誣告上訴案,坦言從未見過如此情況。

被騙還成「被告」!新北婦把提款卡給詐團 謊報遺失下場曝
新北市三峽區58歲潘姓婦人,去年3月14日因遭到詐騙集團假扮的假檢警誘騙,郵局提款卡與密碼慘被騙走,婦人隨後向警方謊報遺失並提告侵占。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法官認定婦人誣指不特定人士侵占遺失物,但考量婦人犯案後自白,也沒有使任何人遭受不白之冤,因此輕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因論文被陳時奮控誣告改判6月 高虹安要上訴:無法認同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個月。高虹安得知判決結果後,她說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本人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高虹安再次強調,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更多新聞:陳時奮因率先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質疑高虹安就讀美國辛辛納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等語。

高虹安遭陳時奮控誣告!高院「這些理由」二審改判6個月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了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月。高院公布撤銷改判理由,認定高虹安誣告罪成立,但也認陳時奮的指述確實較誇張、評論嚴苛,所以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得上訴。高院認定的事實為,高虹安於2022年7月間參選新竹市長,見到自訴人陳時奮陸續從2021年10月至12月間、2022年1、5、7月間,用「翁達瑞」為筆名在 FACEBOOK發文,指謫、傳述高虹安之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內容大篇幅原文抄錄高虹安與其他資策會同事、指導教授李傑(Jay Lee)合著並作為資策會專案研究計畫研究成果之期刊論文,且未適當引註,涉及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與侵權之爭議問題,高虹安明知陳時奮所述均實在,因擔心會影響自身選情,竟於2022年8月26日向台北地檢署具狀提出誹謗告訴,使陳時奮蒙受追訴、處罰的危險。更多新聞: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連育群、陪席法官蕭世昌、受命法官陳思帆認為,被告高虹安有用不實事項誣告自訴人陳時奮的誹謗行為,但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之違反學術倫理態樣,故與原判決認定事實有所不同。高院指出,高虹安行為固有不當,但自訴人陳時奮指述「本案博士論文3分之2來自本案期刊論文」確實較誇張,關於「與指導教授合謀」、「本案期刊論文灌水成本案博士論文」的評論則較為嚴苛,考量此部分後,認為高虹安整體惡行並沒有達到如原判決認定的重大程度;高虹安事後表示「減縮告訴範圍」,使自訴人因此所受損害有所減輕。合議庭審酌,高虹安為免影響自身選情,恣意以不實事項誣告他人,具相當惡性,且迄今仍否認犯罪,難認態度良好,但考量上情,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更多新聞:

沒被罷掉!高虹安貪污案出庭被問「穩了嗎?」 她笑致謝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投票案726被否決後,今(28)日上午她因助理費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受命法官郭豫珍為了訴訟經濟,大概用了15分鐘時間完成準備程序,並訂9月30日上午9時30分行言詞辯論。高虹安進出法院時,媒體追問「會擔心禮拜四的宣判(與陳時奮的誣告案)嗎?會擔心證人的證詞嗎?沒被罷掉就覺得自己穩了嗎?」高虹安僅笑笑說謝謝,隨即上車離去。為了高虹安國會助理費案,高檢署由邱文宗、鄧定強2名檢察官,配合北檢檢察官廖彥鈞共同出庭。

高虹安守住了!關鍵「竹科族群」不同意罷免領先2萬票
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昨(26)日舉行投票,最終不同意票數高達12萬4360票,壓倒性勝過同意罷免的8萬6291票。這場罷免案以東區投票率最高、不同意票數大幅領先成為關鍵,顯示「竹科族群」及中間選民對高虹安的支持未減。東區、北區及香山區均由不同意票領先,成為阻擋民進黨「雙罷」行動的重要屏障,突顯藍白合力保高策略奏效。

誣告案二審首開!高虹安喊冤:還我無罪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儘管助理費案高院聲請釋憲,審判暫時停擺,仍得繼續出入法院,因為跟旅美教授陳時奮的論文誣告案,今天(1/9)二審首度開庭!陳時奮在法庭痛批,高虹安把司法當作攻擊手段,作為知名政治人物,一審量刑過輕;高虹安則回擊,是針對渲染誇大不實提告,論文並無研究不當,覺得很冤望,希望法官判決無罪。

高虹安對「誇大不實」提告否認誣告 陳時奮反要她勿貼綠色標籤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因博士論文有無抄襲,引起的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上午首度開庭,直到中午結束。高虹安強調她沒誣告犯意,是針對陳時奮誇大不實的言論提告。陳時奮則稱,高虹安庭上稱他是民進黨人馬,要高不要貼標籤,是否誣告或抄襲,與林智堅(前竹市長)抄襲無關連,他只在乎高是否抄襲。

Faye誣告恩師陳建寧無罪上訴 高院法官問有無調解可能
F.I.R.前主唱Faye詹雯婷被檢察官起訴,涉嫌誣告昔日恩師、鍵盤手陳建寧偽造文書。一審法官認為,詹女的簽署過程可能不復記憶或與其他文件簽署之記憶混淆、重疊,判處誣告無罪,但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首度開庭,詹女否認有誣告事實,稱從頭到尾說法都一致,她沒有簽過約。

陳時奮誣告勝訴另求償975萬 高虹安律師:17萬機票怎算的?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選舉期間遭爆論文抄襲惹來的誣告訴訟,一審遭判10個月後,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加碼再向高虹安求償975萬元。台北地院今(21)日開庭,高虹安委任律師質疑其中17萬元的機票價格是怎麼算出來的?法官也要求陳時奮特定起訴範圍,以利審案。今天開庭僅原告陳時奮委任律師洪士杰、陳冠豪,以及被告高虹安委任律師高奕驤、陳立涵出庭。更多新聞:法官林修平詢問原告方,本求償案援引誣告案判決的待證事實是什麼、陳時奮受損的程度是什麼等問題後;陳時奮委任律師洪士傑表示,求償金額涵蓋他遭誣告的直接成本,為律師費8萬元與返台旅費17萬元,及間接損害,也就是精神與名譽損失等共950萬元,且是自高虹安按鈴申告開始,一直到開記者會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