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立委資格「無法復活」!北院:註銷已成事實
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言行影響聲譽,遭民眾黨中評會開除黨籍,她遞狀對民眾黨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地院認定,聲請人李貞秀聲明請求均無所准許,且其立委資格無從藉由定暫時狀態處分逕予回復,無保全之必要,認定請求為無理由,日前駁回聲請。法院認為,「註銷名籍」是已經完成的事實,法院沒辦法在還沒打完正式官司前,先用臨時裁定書保住李貞秀的立委身分,代表聲請案沒有意義,也就沒有保護的必要,認為其聲請沒有道理,所以包含要中選會撤回公告、要立法院讓李貞秀回去,法院沒辦法同意。
05/07|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