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一名曾姓警員2022年2月至8月間在中壢地區執勤時,涉嫌對3名嚴重違規駕駛僅以300元至900元的較輕微罰單處理,導致駕駛共少罰2萬4600元。案經桃園地檢署深入調查,日前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曾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