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寶媽小美(化名)在因緣際會下,認識了同間健身房的已婚中校大壯(化名),兩人相談甚歡擦出愛火,竟相約摩鐵一月5次。直到小美丈夫發現妻子經常夜不歸宿,質問下發現頭頂綠光,氣得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大壯侵害配偶權,應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