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港都客運蔡姓公車司機,因不滿王姓乘客「太晚舉手招車」,竟情緒失控兩度離開駕駛座,衝到車廂後方作勢攻擊,並出言恫嚇「你刷卡會有紀錄」,暗示能掌握對方個資,嚇得王姓乘客不敢在住處附近下車,一路坐到終點站報警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姓司機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TVBS接獲一名大學生投訴,他昨天搭台北客運時沒站穩,零錢不小心丟到司機身上,對方卻突然煞車,對他拳打腳踢。但公車司機否認動手,還說是大學生拿零錢丟他,導致他左眼球挫傷,無法上班,雙方說法南轅北轍,但都堅持自己沒錯,絕對要提出告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