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羽球國手「麟洋配」王齊麟和李洋在今年東京奧運勇奪羽球雙打金牌,但卻因具有台灣土地銀行球員公務員身分的限制,無法進行廣告代言,引發爭議,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修正案,曾擔任國家隊的運動員若具公務員身份,在經過任職機關同意後可以接受商業代言。
立法院稍早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開放具公務員身分的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以在其任職機構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也就是替之前奧運羽球金牌國手李洋、王齊麟的「麟洋配」來解套!
東奧金牌選手王齊麟與李洋日前因公股員工身分代言受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體法第22條修正草案,放寬具公務員身分且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選手,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服法限制。全案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日考試院等部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會中提及,東奧金牌羽球男子雙打選手組合「麟洋配」,回國後想接代言,卻因土地銀行公務員身份而不得兼職,後來靠函釋解套,考試院如何認定?未來是否修法改善?考試院長劉建忻答覆,考試院已審查完畢《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會全面檢討公務員兼職條文,近期就會送到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