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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二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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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連霸立委高金素梅突遭搜索 這些立委也曾出事
7連霸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今(10)日一早遭到檢調大動作搜索,據悉疑似為助理費核銷時涉及貪污,相關金流疑有國安疑慮,高金素梅被帶回調查局國安站訊問。事實上,政壇屢有立委遭檢調搜索、偵辦案件,橫跨藍綠白與無黨籍,從收賄、貪污到助理費爭議,相關案件都引發社會高度關注,《TVBS新聞網》整理了近年來多名現任或前任立委遭司法調查的情況。

高虹安涉貪二審逆轉無罪!高檢署提上訴 原因曝光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高檢署今天表示,本案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判決違背法令,下午已上訴。

大逆轉!撤銷貪污罪 高虹安二審遭判6月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今天(16號)高院二審宣判,高虹安被撤銷貪污罪,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關鍵在於,高院法官認為立法院助理費屬於立委實質補助性質,具有彈性使用空間,高虹安等人並沒有詐取意圖,因此認為不構成貪污罪。

高虹安二審撤銷貪污罪 「旗袍法官」郭豫珍曾審扁燦抗告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會助理費案,二審16日將一審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撤銷,用《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一出,受命法官郭豫珍學經歷也引起各界討論,而名嘴黃智賢也發文指出,前北市議員童仲彥貪污助理費5萬1842元,被判3年10個月,童聲請再審,高院駁回聲請的受命法官就是郭豫珍,質疑法律見解不同「雙標」。對此,《TVBS新聞網》也多方詢問法界看法,有人指出,因高虹安沒有人頭助理問題,其他民代則有,所以無法援引高虹安案的差額型法律見解來為己辯護。

即刻回歸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撤銷 律師:停職理由沒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身陷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導致她的市長職務被內政部停職。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律師黃秀惠說,如今貪污罪被二審撤銷,導致原本的貪污罪不存在,只剩罪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而偽造文書不符合停職要件,原則上高虹安只要拿判決書跟內政部申請,內政部須依法准許復職,即便第三審又撤銷發回,也要等更審判決又判貪污,才可能再次被停職。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以及相關函釋,高虹安二審改判偽造文書且得易科罰金,在此判決結果下,她確實已符合「復職」的法律要件。

高虹安二審貪污罪被撤銷 沈伯洋嘆:以前被判刑的情何以堪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但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韓瑩僅表示「尊重司法」;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法院說因為高虹安是第一次擔任立委,所以對制度不熟悉,沒有故意、是不小心的,「看來我刑法的書要改寫了、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被判貪污的真的情何以堪。

高虹安「非貪污罪」7點判決理由全文公布 高院:助理費彈性運用
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國會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審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僅留《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高院表示,因公費助理費性質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編列在立委問政業務項目下,助理薪資待遇是放在民代的待遇中,補助問政所需,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犯意,但有偽造文書。檢察官得上訴,被告不得上訴。

高虹安貪污罪撤銷!二審大逆轉 偽造文書判6月可易科罰金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國會助理費案,一審遭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5)日宣判,撤銷貪污罪,高虹安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高虹安國會辦公室的4名助理,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判4月;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判刑3月;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判刑2月,黃、王、陳3人皆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而前法務主任陳昱愷仍無罪。

高虹安助理費涉貪二審辯結哽咽了 前助理喊話:欠我們真心的道歉
因助理費案而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以及4名前高辦助理,今(30)日上午來台灣高等法院開庭,今天辯論終結。高虹安提到父母時忍不住語帶哽咽,說她絕無中飽私囊,原是父母驕傲的女兒,卻讓他們被問女兒為什麼變成貪污犯。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則說,高虹安欠我們4人真心的道歉。合議庭諭知12月16日上午宣判。

高虹安遭陳時奮控誣告!高院「這些理由」二審改判6個月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了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月。高院公布撤銷改判理由,認定高虹安誣告罪成立,但也認陳時奮的指述確實較誇張、評論嚴苛,所以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得上訴。高院認定的事實為,高虹安於2022年7月間參選新竹市長,見到自訴人陳時奮陸續從2021年10月至12月間、2022年1、5、7月間,用「翁達瑞」為筆名在 FACEBOOK發文,指謫、傳述高虹安之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內容大篇幅原文抄錄高虹安與其他資策會同事、指導教授李傑(Jay Lee)合著並作為資策會專案研究計畫研究成果之期刊論文,且未適當引註,涉及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與侵權之爭議問題,高虹安明知陳時奮所述均實在,因擔心會影響自身選情,竟於2022年8月26日向台北地檢署具狀提出誹謗告訴,使陳時奮蒙受追訴、處罰的危險。更多新聞: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連育群、陪席法官蕭世昌、受命法官陳思帆認為,被告高虹安有用不實事項誣告自訴人陳時奮的誹謗行為,但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之違反學術倫理態樣,故與原判決認定事實有所不同。高院指出,高虹安行為固有不當,但自訴人陳時奮指述「本案博士論文3分之2來自本案期刊論文」確實較誇張,關於「與指導教授合謀」、「本案期刊論文灌水成本案博士論文」的評論則較為嚴苛,考量此部分後,認為高虹安整體惡行並沒有達到如原判決認定的重大程度;高虹安事後表示「減縮告訴範圍」,使自訴人因此所受損害有所減輕。合議庭審酌,高虹安為免影響自身選情,恣意以不實事項誣告他人,具相當惡性,且迄今仍否認犯罪,難認態度良好,但考量上情,判處有期徒刑6月,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更多新聞:

因論文被陳時奮控誣告改判6月 高虹安要上訴:無法認同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個月。高虹安得知判決結果後,她說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本人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高虹安再次強調,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更多新聞:陳時奮因率先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質疑高虹安就讀美國辛辛納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等語。

分析/高虹安挺過罷免!守住新竹市長 助理費官司仍是連任絆腳石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今(26)日舉行投開票,這是自2020年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2024年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之後,第3次有縣市首長被提起罷免,截至晚間7點15分,高虹安罷免案同意8萬1276票、不同意11萬7130票,成功守住市長寶座。據悉,民眾黨選前希望藉「衝高票數」鞏固高虹安的聲量與民意基礎,扭轉因司法案件纏訟所造成的觀望氛圍,甚至試圖影響外界對司法判決的觀感。然而,假設若高虹安最終官司遭判刑定讞,將失去參選公職資格,民眾黨2026年的選舉布局也勢必受到衝擊。

中橫雙桶屍命案3度判死 楊鴻儒依速審法「改判無期」定讞
經營賭場的楊鴻儒曾因犯下強盜案入獄,2012年間假釋,未料出獄才3年又犯殺人案。楊男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內,接續下藥迷昏2名男子,並將被迷昏的男子塞入鐵桶中,棄屍中橫山谷,楊曾三度判死,最高法院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且楊男已超過71歲,30日駁回檢察官上訴,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楊鴻儒與陳男結識多年,見陳男同居女友經濟優渥,萌生貪念想追求,又認為陳是個「阻礙」,萌生殺機。楊男於2015年6月27日上午假借訪友之名,駕駛休旅車搭載陳男前往南投國姓地區,途中讓陳吃下摻有安眠藥的餐食,隨即駕車折返烏日住處,徒手將陳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塞入綠色鐵桶,再持扳手拴緊桶蓋,並將鐵桶搬上車,驅車載往花蓮縣秀林鄉台8線,將鐵桶推落山谷。28日上午,楊騎陳的機車到台中高鐵站附近公有停車格停放,假造陳自行騎車的行蹤。楊鴻儒殺人後,因時隔多日均無人聞問,加上楊男不滿自己被賴姓男子懷疑設局詐賭,聽聞賴男向友人透露欲向警方檢舉,認為殺人可瞞天過海,再度萌生殺意。更多新聞:楊男假意盡釋前嫌,要與賴男協商賭資糾紛,邀約賴男於同年7月12日上午去台東旅遊,並以相同手法將賴男塞入鐵桶,載至相同地點將鐵桶推落公路下方山谷。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楊男2個死刑,直到更二審認為,本案已繫屬法院已逾8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應減輕其刑之事由,加上楊男已滿71歲又罹患腎臟病,即使未來有假釋出獄,也已超過90歲,藉由對他長期監禁手段,足以撫慰被害人家屬的永恆傷痛,判處2個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與楊的上訴,都不是適法上訴第三審的理由,駁回上訴,楊鴻儒無期徒刑確定。更多新聞: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 高院裁定限制出境8個月:有逃亡之虞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因境管期限將屆滿,日前開庭調查。高院裁定,高虹安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高虹安涉貪案二審開庭 法官「應5分鐘說服有無罪」:別浪費時間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一審遭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目前停職中。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上訴後原聲請釋憲,但經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今(21)日上午續行準備程序,沒想到,檢方又「罕見」找來一審的檢察官到二審蒞庭。擁有藝術碩士學位的法官郭豫珍要求,二審應在5分鐘內說服法官被告有罪無罪,否則就是浪費時間。原本高虹安案的二審檢察官為邱文中,然而在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後,今天上午續行準備程序時,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廖彥鈞以及當初偵查高案的主任檢察官、現為高檢署檢察官鄧定強也都來蒞庭。檢方主動要求二審法官應對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不過高虹安回答法官詢問她尊重法院裁定。

翁達瑞控高虹安誣告二審開庭 高檢署罕見派檢察官關注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下午第二度行準備程序。本案1月9日首度開庭時,高檢署「罕見」指派檢察官李豫雙在旁聽席關心開庭狀況,今天下午再開庭,高檢署仍指派檢察官到庭關心。法界人士分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0條規定,法官會將自訴案的審判期日通知檢方,至於檢方是否會派檢察官蒞庭自訴案件,檢方自行決定,也得於審判日期出庭陳述意見;高檢署特地派檢察官在準備程序時全程蒞庭,實屬罕見,本案非國安民生議題,僅是兩造因誹謗衍生的誣告上訴案,坦言從未見過如此情況。